一、资格审核条件
根据《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〉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财会[2000]11号)的规定,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;
(二)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,以及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;
(三)履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;
(四)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
高中毕业以上学历。
二、报名流程
1、考生网上自主报名:2017年江苏省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的报名网站: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(http://kzp.mof.gov.cn)”,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,进行网上报名注册(进入报名首页——登录——选择已报名省份——填写报名注册号、密码与附加码——选择网上交费),并打印《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》(以下简称“《报名考生信息表》”。
请报考人员务必详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,按规定要求填写有关信息,记住报名注册号、密码。
2、现场审核确认:连云港地区报名资格集中审核确认时间为: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审核。
(1)《报名考生信息表》;
(2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原件;
(3)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(按照属地原则,从业资格证书须在连云港地区);
(4)居民身份证原件;
(5)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。
3、网上交费:考生审核通过后,由考生自行在网上交纳,报名审核点现场不接受现金。网上交费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—12月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需要发票的考生,请于考试结束后到我市考点(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考务办)领取。
4、网上打印准考证。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5月1日—12日。请考生登录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三、考试时间、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
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-16日举行。考试科目包括《经济法基础》和《初级会计实务》,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。
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。
四、考试收费标准
依据苏价费函[2011]30号、苏价费函[2004]52号规定,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:1、报名费,每人10元。2、考试费,每科60元。
考试用书考生自愿征订,网上交费,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(仅限江苏省内)。
五、连云港地区报名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
报名地区名称 |
报名审核点地址 |
联系电话 |
赣榆区 |
市赣榆区青口镇环城南路19号区财政局会计科108室 |
0518-86293330 |
东海县 |
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|
0518-87281092 |
灌云县 |
灌云县伊山镇伊山南路333号县财政局会计科1号楼108室 |
0518-88812970 |
灌南县 |
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县财政局316室会计局 |
0518-83289300 |
连云区 |
西墅路1号连云区政府B区228室连云区财政局会计科 |
0518- 82311228 |
淮海工学院 |
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主楼806室 |
0518-85895751 |
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|
市新海新区春晖路8号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行政楼214室 |
0518-85478290 |
连云港开放大学 |
市海州区苍梧路39号(苍梧一期小区北门对面,原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培训中心) |
0518-85838760 |
备注: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。
市会计考办咨询电话:0518-85521543。
连云港市会计考办
2016年10月25日